近年來,由于電動自行車
在生活中被使用的頻次增多
甚至逐漸成為
部分上學距離較遠的中學生
上下學或接送的交通工具

在現實生活中
逆行、未按道行駛等問題

案例一
廣東河源,鄒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孩子從某小學駛往江面村,不僅在機動車道行駛,還從右側車道向左變道,結果與左側一輛同向行駛的小轎車發生刮擦。
鄒某、孩子和電動自行車均摔倒在地,鄒某規范佩戴了安全頭盔,只有腿部輕微扭傷。后座的孩子沒有佩戴安全頭盔,頭部撞到地面造成輕微腦震蕩和擦傷。交警調查認定,鄒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,負全部責任。
案例二
2024年5月20日中午12時許,寧夏石嘴山紅果子交警接到報警,稱一名學生騎電動車撞了人,立即派員前往處置,到了現場,交警見肇事的學生小李低著頭不敢吭聲,便聯系了其父親李某。
經查,小李今年13歲,當日騎父親的電動車放學回家,在行至事發路段時,低頭看了一眼踏板,再抬頭時就撞上了王某駕駛的電動車。王某從車上摔落在路旁的土質地面上,肋骨斷了一根。另外小李和王某全身都有擦傷。
交警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,告知其未滿16周歲的孩子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路,并依法認定小李承擔事故全部責任,由負有監護責任的李某賠償對方全部損失。
因不規范騎行、乘坐電動自行車
而導致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
學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視
在此提醒廣大家長及學生
電動自行車可不能“亂”騎
01 電動自行車上路需掛牌

大家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,要認準國標3C認證標志,選擇證照齊全的商家購買車輛。
購買電動自行車后,需按照規定登記上牌方可上路行駛。
02 佩戴安全頭盔

頭部是人體最脆弱、最容易受傷害的部位,而安全頭盔是保命神器,因此駕駛電動自行車一定要佩戴好頭盔再上路。
03 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上路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二條規定,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。
04 不違法載人

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,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。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。
05 嚴禁非法改裝

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危險性極高,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。駕駛人應自覺抵制非法改裝、加裝,保障騎行安全。
06 遵守交通信號燈

電動自行車行至路口遇紅燈時,應停車等候,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。
07 按車道行駛

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;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,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。
廣東交警提醒
每個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
騎乘電動車務必遵守交規
家長們更要以身作則
切實盡到監護責任
切勿讓未滿16周歲的孩子
騎電動車上路
來源:公安部交通管理局、廣東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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